我是莫主恩,主恩是父母給我名字。回顧往事,主恩默默眷顧,正如我生命的印記一樣!也是媽媽留下的最寶貴最寶貴的禮物—主恩永伴隨!我生於一個貧窮家庭,父母都是基督徒。很不幸,父親在我4歲時離世,因媽媽患有小兒痳痺症,無能力照顧我,所以被送到保良局去了!直至18歲。
18-23歲期間,我經歷了很多很多!當年,因幫助一個16歲少女朋友籌錢墮胎,義不容辭地憑著單純,樂於助人的心,被安排進入夜總會工作。甚至在往後3-4年,遇上壞人,遭威脅、被虐打、被強暴、又假稱我欠人錢,致電我親戚,影響我多年再沒有與他們聯絡,進入一個極度驚慌黑暗的日子!直到有一天,重遇那少女朋友,她知道我情況後,立刻找方法帶我離開那魔掌,住在她朋友家兩年。期間再工作,仍然是夜總會,不過再不敢隨便識朋友了!
不久,遇上現在的男朋友,他很照顧關心我,我們一起都已有10多年。初相識時,他和他的哥哥及媽媽常常向我傳福音,又帶我去恩福堂崇拜,由那時起,開始認識耶穌的事和教訓,但未決志信主。
2011年,參加基恩敬拜聚會,認識了小玲和阿Joe,我記得小玲擁抱著我,並約我去她的教會—樂泉堂。我心想:真好,我家住土瓜灣,正希望在本區找一間教會固定聚會。感謝主!天父知道我的需要,在我未曾祈求以先,祂早有預備了!神真憐憫和眷顧我。
5月開始,我返樂泉堂崇拜,又返同學會團契,跟著返得勝崇拜,並由莫牧師帶領我決志,在儷人組學習聖經。
但我2012年,心不定,想起自己有很多不潔,又戒不到煙,於是離開教會和主,返回自己的生活裡!直至2014年5月才返回
主耶穌身邊。感謝主,我雖離棄祂,但主不曾把我離棄,不斷忍耐召我回羊欄內。
我記得聖經上說:信主的人不能事奉兩個主。只可以揀一個,所以今次回轉返回主身邊,常常想辦法怎樣戒煙,盼望並不再以自己為主,而是以耶穌做我生命之主,過一個討祂喜悅的生活。
我在這方面不停禱告,求主幫助!有一次,興仔對我說:你有無心戒煙先?若沒有,說甚麼都沒有用!他又給我戒煙機構的電話。他說得對,講是無用的,要用決心行動表示給上帝。我立刻致電該機構,約了第二日見社工,用了三日戒煙貼,就戒掉了!感謝主!
以前的我,不能容忍那些不整潔、自我中心的人,我有一個同住的女朋友,正是如此,但信主後,發覺自己對她有更多容忍、包容和寬恕,我相信是住在我心裡的主幫助我改變!現在,我很喜歡抽更多時間,讀聖經及屬靈書籍,希望靈命更上一層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