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新區長大,母親怕我學壞,在1971年,送我去巴拿馬。那裡說西班牙語。工作苦悶,學會去酒吧飲酒,做人無目標。直至1980年有北美差傳福音事工去到巴拿馬開佈道會,我便去聽,在佈道會決志信主,之後參加聚會,1983受浸,再無去酒吧飲酒。
1991年我一家四口返港定居,神賜美好家庭給我。但在2013年4月,我犯事還押14天,黃牧師探訪,他邀請我去得勝堂聚會,我被判14天。在去年11月到得勝堂祟拜,唱詩時禁不住流淚,深切反省,過去幾年少去聚會,離開神。
經此教訓,看到神是公義,令我看到自已有罪,不能自救。神是慈愛,知道靠主才能得勝,但我仍軟弱,我要多去得勝堂聚會,多靠主恩,遠離罪惡。神很照顧我,愛我,今次教訓,令我看到自已無能,不足,唯靠主帶領,交託主。願榮耀歸與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