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主前的我,是一個酷愛暴力、不愛讀書、崇拜黑社會的人。在升中學之前,已經開始健身和打拳,為加入黑社會做好準備。升到中學很快就加入了黑社會,令性格更惡劣,動不動就動手。
很感恩,在加入黑社會期間,有一個信主的朋友叫我返教會打波,開始時,我只是為了打波才返教會,直至到教會的一次福音營,我在這裏感受到神的恩典,令我信了主,性格大大改變了。例如在與家人相處方面,少了吵架,在和別人相處方面,沒有再動不動就動手。之後,我就一直保持返教會,雖然仍有很多壞習慣還未改,但信主後,凡做一些壞習慣時,都會想起神,神是不喜歡的,所以,我都很盡力靠主戒掉壞習慣。